摘要:2015“美在清原•精彩共享”微摄影(视频)大赛征稿启事身边有大美,精彩在清原!2015“美在清原•精彩共享”微摄影大赛开始征稿啦!为了更好的展示和宣传清原的秀丽山水、人文风情和城市形象,特举办“美在清原•精彩 ...
2015“美在清原•精彩共享”微摄影(视频)大赛征稿启事身边有大美,精彩在清原!2015“美在清原•精彩共享”微摄影大赛开始征稿啦!为了更好的展示和宣传清原的秀丽山水、人文风情和城市形象,特举办“美在清原•精彩共享”微摄影大赛,面向广大市民、摄影爱好者征集您亲手拍摄的精彩图片。 一、活动主题 为了全面展现清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面貌,参赛作品可以展现秀美瑰丽的清原山水,可以反映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也可以是表现市民日常生活中幸福、感人、喜庆、有趣的精彩瞬间……着重征集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摄影、微视频作品。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 清原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报社 三、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5日—2015年11月30日 四、活动规则 1、拍摄器材不限,可用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器材均可。 2、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格式)。 3、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需排列好顺序,最多9张,)。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4、参与活动者在投稿被采纳后24小时内须向主办方提交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投递邮箱:qywxbgs@163.com。 5、参与活动的作品在投稿时必须注明选送类别,并附带一个适当的标题和一个与图片相关的微故事,题目和故事内容以及文字总字数不超过140个汉字。 6、参与活动者需确保对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7、参与活动的作品必须是未在其它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8、活动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投稿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活动参与者的署名权。 9、参赛作品不退稿,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的有关要求。 五、投稿方式 1、微信投稿。微信关注“清原宣传”订阅号,通过微信发送照片,图片标题和图片故事,并标注作者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网页投稿。将摄影作品、图片故事、作者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qywxbgs@163.com 3、直接投稿。投稿也可直接送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六、赛制及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参赛作品中选取优秀作品在电视台、县报、“清原宣传”微信订阅号展出。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清原摄影家协会资深摄影家参与评选,并综合网友票选和专家评选的情况进行评奖,评奖结果将在2015年12月底向社会公布。 本次微摄影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