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

摘要: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28日-31日 在厦门市海沧区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福建省体育局、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28日-31日 在厦门市海沧区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福建省体育局、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福建省武术协会、厦门市海沧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厦门市武术协会

  四、协办单位:

  厦门华亿公关传播有限公司、厦门佰翔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境外武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和武术组织。

  六、赛程安排:

  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晚上

  19:30-22:00

  8月27日

  星期四1、裁判员全天报到

  2、13:00后,运动队报到、熟悉场地1、裁判员学习

  2、运动队报到、熟悉场地

  8月28日

  星期五1、裁判员学习

  2、运动队报到、熟悉场地1、裁判员学习

  2、15:00前运动队报到、熟悉场地

  3、15:30组委会与技术会议开幕式20:00

  8月29日

  星期六1、武术套路比赛

  2、健身功法比赛

  3、跆拳道比赛

  4、厦门国际武术大赛发展战略专家研讨会1、武术套路比赛

  2、健身功法比赛

  3、跆拳道比赛

  武术中低段位考试赛

  8月30日

  星期日1、武术套路比赛

  2、健身功法比赛

  3、跆拳道比赛

  4、中国武道行业创心竞争力营销大讲堂1、武术套路比赛

  2、健身功法比赛

  3、跆拳道比赛

  武术中低段位考试赛

  8月31日

  星期一1、武术套路比赛

  2、健身功法比赛

  3、跆拳道比赛闭幕式20:00

  9月1日

  星期二离会

  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项目类

  (1)传统拳术:南拳类、太极拳类、其它拳术类。

  (2)传统器械:南拳类和其它拳术类的短器械、长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太极拳类短器械、长器械、其它太极器械。

  2、自选和规定项目类

  (1)自选项目:自选长拳、南拳、太极拳;自选短器材、长器械。自选项目难度动作不做规定。

  (2)规定项目:国家规定的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的规定套路及竞赛套路的拳术、器械。

  (二)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

  (三)集体项目:南拳类、太极拳类、其它拳术类的集体拳术、器械。

  二、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队医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管理及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在传统项目、自选和规定项目中选报4个单项(同一流派拳种的拳术、器械不得同时报2项)。可兼报对练、集体项目。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对练项目2项(徒手、器械)。编组限2-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个代表队限报集体项目2项(拳术、器械),人数6-12人,少于或多于规定人数不予编排,年龄、性别不限。

  (五)运动员参加个人全能:传统南拳类、其他传统拳类(含自选与规定类)须报满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项;太极拳类须报满拳术、太极剑或其它太极器械(拳术1项、器械二项)三项。个人全能项目不包括软器械、对练。

  (六)各代表队参加团体赛,参赛运动员不少于15人(含15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团体赛不设年龄、男女组。

  三、竞赛办法

  (一)境外组比赛为个人项目、对练、个人全能、集体项目比赛。

  (二)境内组比赛为个人项目、对练、个人全能、集体项目、团体比赛。

  (三)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规定和自选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太极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6、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传统拳种各流派项目在演练中出现竞技项目《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所出现的B级及B级以上的难度动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

  (六)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四、参赛费用

  (一)收费标准:报名费:150元/人。

  会务费:100元/人(不参赛者无须缴纳会务费)。

  个人项目费:100元/项;集体项目费:50元/人。

  (二)未参赛的教练员、领队免报名费。

  五、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境外组、境内组分别录取成绩。

  (二)个人项目:按年龄组,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金奖20%、银奖30%、铜奖30%、优秀奖2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

  (三)对练项目:按南拳类、其它拳术类、太极拳类的徒手、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四)各年龄组、各单项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五)集体项目:按南拳类、太极拳类、其它拳术类的拳术、器械 (含徒手与器械)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六)个人全能

  1、设南拳类、太极拳类、其它拳术类(含自选和规定项目)3大类个人全能。按年龄组,不分男女录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第二名至第六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2、计分方法:南拳类和其它拳术类按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项最高得分之和计算;太极拳类按拳术、太极剑、其它太极器械三项最高得分之和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并列。

  (七)团体名次

  1、不分拳种类别、年龄、男女,录取前六名。颁发牌匾和奖金。第一名20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1000元。

  2、计分方法:按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单练项目获金、银、铜奖和集体项目获金、银、铜奖累计计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3、分数换算:按每一个金奖9分、银奖6分、铜奖3分计算。

  (八)最大团队奖

  以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人数最多者录取一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10000元。

  (九)武德风尚奖

  评选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共评选10名,每名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元。

  武术中低段位考试比赛规程

  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期间举行武术中低段位考试比赛。本次考试比赛,将各段位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统一进行考评,成绩既作为通段晋级资格认定的成绩,也作为段位考试比赛的成绩。

  一、参加对象

  凡参加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本次段位考试“报名资格”的武术工作者、传承人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考试比赛项目与分类

  (一)技术考试

  1.规定项目: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的五祖拳、太极拳(陈、杨、和、武、吴、孙式)、长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臂拳、戳脚、翻子拳、八极拳、螳螂拳、咏春拳的一至六段单练、对打套路共2项。

  2.自选项目:除规定项目之外,自行选取自己擅长并能体现本人最佳武术水平的1项单练套路、或对练套路。

  3.集体规定项目:规定项目单练套路。

  (二)理论考试

  申报三段以上者须参与理论考试,考试内容限于考生所报考项目教程。标准答案以《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为准。理论考试采用开卷考试。

  三、报名资格

  (一)正常晋级和晋段者:已取得一段至五段证书,并符合“《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第四章申报条件”正常晋升条件者,可申报相应段位。

  (二)破格“奖励段位”者:奖励范围为原无段位者和已获得一段至五段,但年龄、晋段年限未达到晋段要求者。奖励条件需符合《中国武术段位制》第三章第五条晋级和晋段标准中的“奖励段位的标准”相关规定和符合本届武术段位制考试比赛组委会制定的《武术段位破格申报“奖励段位条件细则”》的相关文件,方可报名。无段位者报考一至五段者,须降段套考;已获得段位,但年龄、晋段年限未达到晋段要求者,不得越段报考。

  (三)报名参加“奖励段位”者,须持有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推荐函(同意破格参加晋段考试的奖励推荐函),方可报名。

  四、参加办法

  (一)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报考一、二段者,须参加规定项目的单练套路、对打套路,共2项技术考试和理论考试。

  (三)报考三段至六段者,须参加规定项目的单练套路、对打套路和自选项目,共3项技术考试和理论考试。

  (四)报名参加“奖励段位”者,须报送本人申报规定项目1-5段技术演练光碟和相应成绩证书复印件,报名时与报名表一起报送武术大赛组委会报名部。

  (五)所有报考者,经段位考试比赛组委会审查资格后,符合报考相应段位条件者,由考试组委会颁发准考证,考试者凭准考证进行检录,参加考试赛。

  (六)规定项目的对打套路,参赛运动员需各自找好搭档或陪练,男、女可混编,不设年龄组别。

  (七)规定项目集体赛,每队参赛运动员限6-8人,少于规定人数每一人扣0.5分,年龄、性别不限。

  (八)规定项目团体赛,每队参赛运动员不少于10人,并参加集体项目赛,年龄、性别不限。

  五、考试竞赛办法

  (一)本次考试赛为个人晋级或晋段资格认定、个人规定项目赛、规定项目集体赛、规定项目团体赛。

  (二)考试比赛规则:规定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

  (三)项目时间:

  1、规定套路和对打套路,按规定动作的时间完成套路。

  2、自选项目的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3、自选项目的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5、集体规定项目不超过4分钟,可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四)项目年龄分组

  A组11岁以下(2004年之后出生)

  B组12—19岁(2003年—1996年之间出生)

  C组20—45岁(1995年—1970年之间出生)

  D组46—65岁(1969年—1950年之间出生)

  E组66岁以上(1949年1月31日之前出生)

  六、晋级与晋段成绩认定和颁发证书办法

  1、晋级与晋段成绩认定标准

  一段:技术考试成绩达7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0分以上。

  二段:技术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0分以上。

  三段:两项技术考试成绩达15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0分以上。

  四段:两项技术考试成绩达16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5分以上。

  五段:两项技术考试成绩达17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80分以上。

  六段:两项技术考试成绩达18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85分以上。

  2、成绩认定和颁发证书办法

  (1)境外段位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上“晋级与晋段成绩标准”,可取得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相应段位证书和徽章。

  (2)各省市段位考试者(福建省除外),成绩达到以上“晋级与晋段成绩标准”,颁发“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成绩证书”与“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考试成绩证书”,考试人员可凭这两个成绩证书到本省申报段位。

  (3)福建省段位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上“晋级与晋段成绩标准”,可取得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相应段位证书和徽章。

  七、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规定项目

  1、按各段位、项目年龄组,不分男女,录取金奖20%,银奖30%,铜奖30%,优秀奖20%。金、银、铜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2、各段位年龄组参赛运动员不足5人(含5人),按各段位、不分年龄、男女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二)规定对打项目

  规定对打项目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陪练人员不录取成绩。

  (三)集体规定项目

  不分项目、年龄、男女,录取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和牌匾

  (四)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团体奖

  1、不分拳种、年龄、男女、段级,录取前三名,颁发牌匾和奖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2、计分方法:按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单练规定项目,获金、银、铜奖和集体项目获金、银、铜奖累计计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3、分数换算:按每一个金奖9分、银奖6分、铜奖3分计算。

  八、段位考试比赛组委会,以中国武术协会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段位考试比赛的筹备、资格审查、举办。

  九、考评比赛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执行考评和监察职责。

  十、相关费用

  (一)晋段认定费、证徽工本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2632号)规定,段位考评认定费的收费标准分别为:

  1、境内参赛考试人员:每人入段40元、一段70元、二段75元、三段80元、四段160元、五段180元、六段230元,其中,入段考评认定费细分为段前一级10元、二级15元、三级15元,合计40元。

  2、境外参赛考试人员:每人一段60美元、二段90美元、三段130美元、四段160美元、五段200美元、六段230美元。

  3、凡境外与福建省参赛考试人员,取得晋升相应段位资格者,按以上相应段位收费标准到会务财务组缴纳此项费用。各省市参赛考试人员拿到技术与理论证书者,不缴此项费用。

  (二)报名费与项目费:

  1、报名费

  境内参赛人员,每人100元/人民币。境外参赛人员,每人40元/美元。参加武术大赛的运动员已在大赛缴纳报名费的,可免缴段位考试比赛的报名费。除此之外,均需交报名费。

  2、项目费

  境内参赛人员:规定项目每人每项100元/人民币,自选项目100元/人民币,对打项目100元/人民币(陪练除外),规定套路集体项目每人每项50元/人民币。

  境外参赛人员:规定项目每人每项60美元,自选项目60美元,对打项目60美元(陪练除外),集体项目30美元。

  (三)参加考试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如需大会联系食宿处所,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健身气功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健身气功普及功法: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十二段锦、太极养生杖、其他健身功法。

  2、健身气功竞赛功法: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

  (二)集体项目:

  1、以健身气功普及功法为内容的集体项目。

  2、以健身气功竞赛功法为内容的集体项目。

  二、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起报2个单项,可兼报双人练(含镜像)项目、集体项目。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双人练(含镜像)项目1项,不分年龄、男女可混编。

  (四)每个代表队限报1项集体项目,人数不少于6人(含6人),不分年龄、男女。

  (五)各代表队参加团体赛,参赛运动员不少于15人(含15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团体赛不设年龄、男女组。

  (六)各代表队在各健身功法套路的编排上,在保持套路动作原貌的基础上,应减少动作的重复次数。

  (七)比赛器械:杖的长度为1.25米至1.30米,中段直径为2.5厘米以上。

  三、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双人项目、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

  (二)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和《健身气功竞赛功法》(试行),以及本次大赛有关补充规定。

  (三)套路完成时间

  1、健身气功普及功法、竞赛功法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作的6分钟音乐,其它健身功法可自配6分钟的音乐。

  2、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以裁判组的秒表所计的时间为准,时间不足或超出时间的扣分按规则执行。

  (四)年龄分组

  少年组:17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五)集体项目不少于6人(含6人),每少一人扣0.5分。

  四、录取奖励办法

  1、个人项目:按年龄组、各功法男、女分别录取金奖20%、银奖30%、铜奖30%、优秀奖20%。以上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2、双人练(含镜像)项目:不分年龄、男女,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3、各功法各年龄组,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与其它功法,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4、集体项目:不分年龄、男女,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5、团体奖

  (1)不分功法、年龄、男女,录取前三名。颁发牌匾和奖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2)计分方法:按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单练项目获金、银、铜奖和集体项目获金、银、铜奖累计计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3)分数换算:按每一个金奖9分、银奖6分、铜奖3分计算。

  6、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共评选10名,颁发获奖证书。另见评选办法。

  五、参赛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150元/人。

  会务费:100元/人(不参赛者无须缴纳会务费)。

  个人项目费:100元/项;双人练(含镜像)项目:50元/人、集体项目费:50元/人。

  2、未参赛的教练员、领队免报名费。

  跆拳道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一)年龄区分(不分男、女)

  1.幼儿组:2008年1月以后

  2.儿童A组: 2006年1月~2007年12月

  3.儿童B组: 2003年1月~2005年12月

  4.少儿组: 2000年1月~2002年12月

  5.少年组: 1997年1月~1999年12月

  6.青年组: 1996年1月以后出生

  (二)参赛服装要求:要求所有参赛选手比赛要统一穿戴世界跆联公认的道服和腰带。

  (三)参赛人员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由参赛单位严格审查,并出具统一证明, 严禁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名次及得分。

  2、在发送报名表时附加参赛人员本人户口薄复印件或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护照), 确认符合条件方具有参赛资格。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比赛期间),领队会期间出具保险证明和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否则不予参赛。

  4、竞技比赛参赛选手要在比赛前一天进行称体重。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签署参赛自愿书。 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5、代表、领队会议在大会开赛前一天召开,各队必须派代表参加,没有出席的代表队,比赛当天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各队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二、比赛项目

  参赛的选手可重复参加个人赛、团体赛各个项目,竞技比赛项目每人只能参加相应组别中的一个相应级别比赛,但按照参赛项目缴纳参赛费。

  (一)个人赛

  品势

  (1)竞赛项目:

  组别有级者有段者备 注

  预选赛决赛预选赛决赛

  幼儿组太极1章太极1章

  儿童A组太极1章太极2章太极4章太极6章

  儿童B组太极3章太极4章太极7章太极8章

  少儿组太极5章太极6章太极8章高丽

  少年组太极7章太极8章高丽金刚

  青年组太极8章高丽金刚太白

  (2)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4人一组对抗赛,先进行预赛后决赛。每场比赛时间需在1分30秒内完成。

  (3) 录取名次:

  每组4人通过预决赛评选出1、2、3名(如儿童A组有40人参加,大会将把40人分成10组,每组4人。每组产生第一名1人、第二名1人、第三名2人。(每个组的第一名参加这个级别的“王中王”决赛)。

  跆拳道品势比赛中金奖计5分,银奖计3分,铜奖计2分。每个组别人数在16人以上将进行王中王的比赛。

  (二)团体赛

  1、男女混双品势

  (1)竞赛项目:参赛内容同上

  (2) 竞赛办法:

  a.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b.4队一组对抗赛混双比赛4队为一小组进行比赛,每场2队选手上场进行预赛,比赛胜方进入决赛。

  c.每场比赛时间需在1分30秒内完成。禁止使用音乐。

  (3) 录取名次:

  a.混双比赛4队为一小组进行比赛,每场2队选手进行预赛胜方进行决赛,评选出 1、2、3名(如儿童A组混双有8支队伍参加比赛,大会将把8队分为2组,每组产生第一名1队, 第二名1队, 第三名2队。

  b.跆拳道混双品势比赛中金奖计10分,银奖计6分,铜奖计4分。

  2、团体品势

  (1) 竞赛项目:同上

  (2) 竞赛办法:

  a.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b.4—8人为一队进行团体比赛,4队为一小组依次上场比赛。每场比赛时间需在1分30秒内完成。

  (3) 录取名次:

  a.团体比赛4队为一小组进行比赛,每场1队选手直接进行决赛依据打分评选出1、2、3名,每组产生第一名1队,第二名1队,第三名2队。

  b.跆拳道团体品势比赛中金奖计15分,银奖计9分,铜奖计6分。

  3、跆拳道操

  (1)竞赛项目:自编跆拳道操

  (2)竞赛办法:

  a.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b.每队参赛人数为4—8人。

  c.组别:幼儿组、儿童A\B组、少儿组、少年组、青年组。

  d.跆拳道动作根据音乐或其他乐器而编排的体操动作。根据技术性(动作的一致性、跆拳道技术的协调、技术的准确性)和艺术性(与音乐的协调性、独创性、位置移动的多样性)来决定名次。

  e.上衣可任意选择,但必须穿跆拳道裤子并带腰带。

  f.音乐自备,在比赛前交与组委会音响管理处。

  (3)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a.直接进行决赛,依据裁判打分评选出1-8名,差一录取。(决赛时如有同分加赛一场,加赛时同分,定位并列冠军)

  b.跆拳道操比赛中金奖计15分,银奖计9分,铜奖计6分。

  (三)竞技比赛

  1、竞赛项目:

  幼儿组:

  男、女:16KG、18KG、20KG、22KG、24KG、26KG

  儿童A/B组:

  男子: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5KG、49KG、+49KG

  女子: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5KG、+45KG

  少儿、少年组:

  男子:34KG、38KG、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8KG、68KG+

  女子:30KG、35KG、39KG、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青年组:

  男子:50KG、54KG、58KG、62KG、68KG、72KG、72KG+

  女子:47KG、51KG、55KG、59KG、63KG、67KG、67KG+

  2、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技竞赛规则》。

  (2) 竞技比赛采用进行个人对抗赛。

  (3)采用单淘汰赛制。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4)级别报名不足3人,则该级别运动员参加上一个级别比赛。

  (5)各省、市注册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如查出取消比赛资格一切费用自理。

  (6)运动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道服(长袖),自备护裆、护臂、护腿、护齿、护胸、头盔。

  (7)WTF比赛规定竞技道服为白色长袖套头道服,品势道服只能参加品势类比赛。

  (8)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须上交参赛自愿书。

  (9)竞技比赛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运动员参考赛卡(两项)称重、检录。

  (10)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大会将统一组织申请专业跆拳道比赛保险,30元/人。

  (11)为了保证比赛的安全、顺利进行,主裁判有权力及时终止实力悬殊的比赛,以7分制判定比赛胜负。

  3、录取名次:

  (1) 每4人一组通过预赛评选出1、2、3名(如儿童A组有40人参加,大会将把40人分成10组,每组4人。每组产生第一名1人、 第二名1人、第三名2人。每个组的第一名参加这个级别的“王中王”决赛。

  (2) 每个组别人数在16人以上将进行王中王的比赛。

  (3) 跆拳道竞技比赛中金奖计10分,银奖计6分,铜奖计4分。

  三、奖项与奖金分配

  1、个人赛、混双

  第一名:获奖证书,金牌;

  第二名:获奖证书,银牌;

  第三名:获奖证书,铜牌;

  2、团体赛

  二、三名:团体证书,奖杯

  3、王中王

  牌匾、奖金

  4、评比奖项:

  (1)道馆:a、出类拔萃奖;b、优秀组织奖;c、最佳团体奖;d、推广武道运动奖、e、体育道德风尚奖

  (2)个人:a、顽强拼搏奖;b、男、女最佳技术奖;c、优秀运动员奖;d、最佳个人精英奖、e、最佳武德模范奖

  5、奖金设置

  (1)跆拳道品势/竞技王中王

  一个组别16人以上王中王1名,奖金500元

  一个组别50人以上超级王中王奖金1000元

  (2)跆拳道团体奖六名

  第一名奖金12000元、第二名奖金8000元、第三名奖金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奖金1000元。

  四、其他优惠活动

  1、6月30日前报名的队伍赠送“中国武道行业创心竞争 力营销大讲堂”门票一张价值2800元。(金牌导师:田帅、刘晨、刘静三位武道行业内知名导师与您共同分享《中国武道行业创心竞争力营销大讲堂》,帮助道馆提升行业竞争力、突破企业发展瓶颈。

  报名奖励:

  凡报名参赛的代表队均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报名项目达到15项,可获得“积极道馆牌匾”、“优秀教练牌匾”(各一块)

  报名项目达到25项,可获“最佳道馆牌匾”、“优秀教练牌匾”、“金牌教练牌匾”(各1块)

  报名项目达到45项,可获“优秀道馆牌匾”、“金牌教练牌匾”、“优秀教练牌匾”、“优秀组织奖牌匾”(各2块)

  报名项目达到75项,可获“优秀道馆牌匾”、“金牌教练牌匾”、“优秀教练牌匾”、“推广武道运动奖牌匾”(各3块)

  五、参赛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150元/人。

  会务费:100元/人(不参赛者无须缴纳会务费)。

  个人项目每人每项150元,混双品势200元,团体品势、跆拳道舞每人每项50元。

  2、称重当日修改竞技体重级别,每人每项50元,并服从组委会的安排。

  大会其他规定

  一、报名方法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日—7月31日

  本届竞赛规程和报名、报项表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 www.xmgjwsds.com查询和下载。

  2、请各参赛队于2015年7月31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报名部,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并发送E-mail : xmgjwsds@126.com

  3、各代表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对超过10个字的队名,本组委会有权对运动队名称进行删减。不许带有中国、中华字样。

  4、请将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于报名时一并邮寄至大赛组委会报名部。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各代表队于2015年8月27日13:00-22:00,8月28日8:30-15:00,到厦门市海沧区体育中心(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2012号)报到。

  二、食宿费用

  (一)运动员需随大会食宿费:

  (1)国内队伍标准:三星级标准间每天200元/人(人民币)。

  (2)国际队伍(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四星级标准间每天40美元/人。

  (二)代订服务

  (1)组委会可为参赛人员代订用餐、住宿酒店(享有优惠价格),旅游及交通用车。

  (2)境内外人员需随大会住宿在报名时要提前预定,如需接、送站,请务必于8月22日前,将抵达厦门市的具体日期、航班或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大赛组委会报名部。

  (3)以上费用自理。

  三、相关规定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于8月28日15:30按时参加组委会与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代表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8月28日14:3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四)各代表队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8月28日14:3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七)8月28日20:00在厦门市海沧区体育中心举行开幕式。请各代表队选派五名运动员,于晚上19:00前到体育中心报到,列队参加开幕式。

  (八)8月31日20:00在厦门市海沧区体育中心举行闭幕式。将颁发武术最大团队奖、团体名次奖、个人全能奖、武德风尚奖;武术段位集体奖、团体奖;健身气功团体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跆拳道品势/竞技王中王、团体奖。所有奖金将以现金或转账形式颁发。请获奖参赛队和个人参加颁奖仪式。

  (九)评选优秀裁判员10名,颁发获奖证书。

  四、配套活动

  (一)厦门国际武术大赛发展战略专家研讨会(另行通知)

  (二)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摄影比赛

  五、联系方式及汇款账户

  (一)联系方式:

  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筹备委员会

  联系人:杨超男 18950197621 陈晓菲 18950197653

  电 话:0592-5339331

  传 真:05925339331

  电子邮箱:xmgjwsds@126.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体育中心体育场北5看台下

  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报名处

  邮 编:361000

  (二)汇款账户

  大赛指定汇款账户

  开户行:工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

  户 名:厦门市武术协会

  账 号:4100025809024900247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2: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责任书 (1).doc

  报名表

  2. 附件5.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段位考试)报项表.xls

  报项表

  3.附件8.破格申报“奖励段位”推荐表.docx

  4.附件5.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段位考试)报项表.xls

  报名表

  5. 附件5.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段位考试)报项表.xls

  报项表

  6. 附件6.中国武术段位制一段至三段申报表.docx

  7. 附件7.中国武术段位制中段位申报表.docx

  8附件8.破格申报“奖励段位”推荐表.docx

  9. 附件5.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段位考试)报项表.xls

  附件目录

  10.附件10.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健身气功比赛报项表.xls

  11. 附件11: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跆拳道报名表.xls

  12. 附件12:2015年第四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责任书 (1).doc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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