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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海峡之星海峡两岸(全国)少儿艺术节欢迎您!百万基金培育艺术童星爱心工程--“中国梦.海峡这星”两岸(全国)少儿艺术节,旨在发现、培育艺术新苗。福建省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是由省政府批文成立、省文化厅主管的全国第一家省级少儿艺术团,是海峡两岸艺术交流的平台,也是国际交流的大舞台,曾应邀成功出访美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等国,为中国,为福建挣得荣誉。艺术节获奖者,将吸收加入福建省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不仅有机会出国进行艺术交流,还将获得“爱心基金”资助出版原创歌典DVD,向世界推广。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国公益事业促进会
人民艺术家协会
中国报道杂志社网络部(国务院新闻办领导)
福建省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省文化厅主管)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雷廷生(中国报道两岸经济总监)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萧冰 福建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团长
承办单位
福建新丝路文化有限公司
福州市爱之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艺术指导专家:
王玉珍 国家一级演员、电影《洪湖赤卫队》韩英扮演者
刘淑清 国家一级演员、福建武警文工团艺术总监
赵秀兰 国家一级演员、福建师大声乐硕士生导师
林 醒 国家一级编导、福建省话剧院著名演员
林 建 国家一级演奏家 原省歌舞团团长
陈绍玉 舞蹈家、福建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林 峰 舞蹈家、福建省艺术馆副研究员
萧 冰 艺术家、教授、福建省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团长
贺 彩 艺术家、全国青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总导演总编排
俞燕子 高级教师、省音乐教育学科带头人
张 文 青年歌唱家、厦门华天航空旅游学院教师
朱 希 青年舞蹈家、福建省歌舞剧院舞蹈演员
陈建英 舞蹈家、福建省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编导
杜 媛 青年舞蹈家、北京舞蹈学院毕业
五、活动项目:本活动为社会公益活动,免收报名费。
1、舞蹈专场:芭蕾舞、民族舞、拉丁舞、街舞等,比赛形式为独舞、组合、群舞。
2、
声乐专场:独唱、组合,不分唱法。为进一步推广福建省“亲亲红领巾”文化艺术活动的成果,要求歌手指定演唱“亲亲红领巾”优秀校园歌曲,可从组委会推荐的
系列音像制品《亲亲红领巾》(22首)、《爱暖人间》(27首)、《会跳舞的花》(26首)3个唱片中任选一首演唱。每集定价158元,任选购1—3集。
为体现比赛的公平原则,凡出过“亲亲红领巾”系列唱片的首唱者,限演唱自己的原作品。
3、器乐专场:钢琴、小提琴、单簧管、打击乐等西洋乐器;古筝、扬琴、二胡、笛子、琵琶等民族乐器的演奏。
4、模特表演专场:个人、组合。
5、播音主持、表演专场
6、儿童书画专场
六、比赛规则:
1、比赛按年龄分幼儿组4—6岁、儿童A组7—8岁、儿童B组9—10岁、儿童C组11-12岁、少年A组13—14岁、少年B组15—16岁。
2、
奖项设立:(1)各省、市设立分赛区分别按舞蹈专场、声乐专场、器乐专场、模特专场、书画专场,独立举行初赛、复赛、分赛区决赛,分别设奖。各年龄组设一
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分赛区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2)总决赛按半决赛、决赛形式进行。各
组评出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新星奖12名、优秀奖若干名。金奖、银奖、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新星奖颁发奖牌、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3
)获金、银、铜奖者与福建省海峡之星少儿艺术团签约“特邀演员”,将可随团赴港澳台交流演出和出国访问演出;(4)推荐获奖选手到影视剧组当演员;推荐参
加央视、省电视台的春晚;(5)推荐优秀选手出任企业形象代言人;(6)
出版“海峡之星”专题个性化邮票,获金奖者全部邀请著名摄影家拍摄靓丽形象,入选邮票供世人收藏;(7)获金银铜奖歌手可以获得参加“明星学习班”,由专
家名师进行辅导,快速提升艺术水平。达到出唱片水平要求的,将参加“亲亲红领巾”系列新专辑MV的演唱录制,同时获得艺术基金支持:金奖补助4万元、银奖
补助3万元、铜奖补助2万元。(8)获金奖的辅导教师颁发“金牌教师奖”,
获银奖、铜奖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9)分赛区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4、首届比赛时间安排:
舞蹈专场、声乐专场、省、市分赛区在3—7月进行;总决赛2016年8月12—15日,地点武夷山。模特、器乐等专场时间安排待定。
5、公益活动,不收报名费。省市分赛区的初赛、复赛一律不收费用,进入分赛区决赛选手收取证书费、场地费、评审费等个人项目收380元、4人以上集体项目每人收280元。全国总决赛事项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

组委会活动办公室设在福州卧湖路38号艺术大楼
组委会联系电话0591—87511121,邮编350001。
“中国梦·海峡之星”两岸少儿艺术节组委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