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铜陵市体育局2017年度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意见铜体群〔2017〕6号为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让广大群众享受体育发展成果,市体育局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政府购买 ...
铜陵市体育局2017年度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意见 铜体群〔2017〕6号 为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让广大群众享受体育发展成果,市体育局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市体育局2017年度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1、责任明确。以提供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为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体育工作。 2、公开透明。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 3、预算管理。按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将购买社会服务经费纳入年度体育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补助条件 1、列入市2017年铜都全民健身大舞台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即按照"受益广泛、群众需求、服务专业"原则,重点围绕纳入"铜都健身大舞台"的群众喜爱、参与度高的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体育赛事等领域,通过经费补助的方式购买社会服务,逐步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健身和观赏的需求。 2、属于市级以上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赛表演类体育赛事活动。 3、必须是实施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承接的体育赛事活动。 三、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按照"总量控制,择优补助"的原则,补助总金额不超过市体育局年度预算补助金额。根据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的规模、级别、影响力、市场运作及办赛开支经费不足等,补助标准如下: 1、由市体育局主(承)办并实行社会服务公开购买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国家级20万元左右;省级10万元左右;市级青少年体育竞技类4万元左右,群体展示类2万元左右。 2、由市体育局挂名,各体育协会、社会单位承办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国家级8万元左右;省级青少年体育竞技类4万元左右,群体类2万元左右。 3、影响较广、品质较高、参与人数较大的国家或省级体育赛事补助可一赛一议。 四、申报程序 在全民健身活动或体育赛事举办前15日,凡符合补助标准的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体育局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申请单位提交材料: (一)承办单位申请报告; (二)承办单位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或体育协会承办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承办工作方案(含公安、卫生等紧急预案)和具体的经费测算; (四)国外或境外参赛运动员应具有相关证明和参赛队护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有关材料。 五、评审方式 市体育局成立赛事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补助的组织实施工作,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承接活动的单位后,市体育局支付70%经费用于举办赛事活动,30%经费作为保证金,赛事活动结束后15日内,承办单位需上报活动或赛事举办的活动方案、秩序册、活动图片或视频、活动总结等材料,经局评审委员会绩效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提交局务会议研究,根据情况支付30%相关经费。(图片来自网络) 声明|本文来源于铜陵市体育局官网 来源链接: http://mt.sohu.com/sports/d20170608/147267549_828950.shtml |